檀香刑是一种用一根削尖的大木棍沿着脊柱从下往上钉的刑罚。
刑罚为了惩罚犯人,把一根檀香木削成如宝剑大小的形状,比宝剑更长更宽。制成后,放入滚烫的香油里面煮,煮制的时候还要加入面团,生牛肉,让檀香木沾上谷物和肉食的气息。
檀香刑,又称熏香刑或烟刑,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刑罚形式。这种刑罚的具体做法是将被处刑者捆绑在柱子上,然后在其周围点燃檀香,让熏香的烟雾缠绕身体,使其受到熏烤。
檀香烟刑既折磨痛苦,又有强烈的视觉和嗅觉刺激,使刑罚效果更残酷。这种刑罚在古代中国法律制度中并不普遍,多数用于奢侈的酷刑或刑场示众。
《檀香刑》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,发表于2001年,曾引起文学界热议。
历史上真没有檀香刑,古代的檀香刑并非真实存在。
莫言这本小说里的”檀香刑“在中国历史上并无记载,此刑罚也就是出现在莫言的这本小说里,或许莫言也是借鉴了中世纪欧洲木棍刑,演变而已。
《檀香刑》里面描述到在19世纪,1900年,莫言笔下的孙丙为了阻挠德国人在山东半岛修建铁路,破坏家乡的风水,被德国人施以中国史上最残酷刑罚“檀香刑”
翻遍史书,中国史上还真没有查找到有这个残忍至极的刑罚,倒是在欧洲史上,欧洲中世纪有类似这个刑罚:不过也并非檀香木,而是一根木棍,穿身而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