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桧(1090年-1155年),字会之,汉族,生于黄州,籍贯江宁(今江苏南京)。南宋著名奸臣、主和派代表人物。
政和五年(1115年),秦桧进士及第,中词学兼茂科,任太学学正。宋钦宗时,历任左司谏、御史中丞。靖康二年(1127年),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,随徽、钦二帝被俘至金,为挞懒信用。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年),秦桧逃回临安,力主宋金议和。绍兴元年(1131年),擢参知政事,随后拜相,次年被劾落职,绍兴八年再相,前后执政十九年,历封秦、魏二国公,深得高宗宠信。绍兴二十五年(1155),秦桧病逝,赠申王,谥忠献。
开禧二年(1206年),宋宁宗追夺其王爵,改谥谬丑。
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,奉行割地、称臣、纳贡的议和政策。第二次拜相期间,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,阻止恢复;同时结纳私党,斥逐异己,屡兴大狱,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。
岳飞:性格耿直,不会曲意奉承,直来直去,军事才能高,也有很强的文化素养,典型的抗金派,后被秦桧以莫须有罪名杀死于杭州西湖边上的风波亭。
秦桧:典型的文人式阿谀奉承,具有很强的心机,做事阴柔凶狠,为高宗所用,以莫须有罪名杀死岳飞。